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平安嘉兴、法治嘉兴和“两富”“两美”嘉兴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法院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共审结各类案件40.6万件,其中2016年为8.75万件,同比2011年(下同)上升38.23%;中院共审结1.9万件,其中2016年为5055件,上升81.57%;2016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27.6件,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47万件,上升66.91%;判处被告人4.89万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977人。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两抢一盗”等案件1.09万件,审结“黄赌毒”等案件4829件。从严惩治危害民生权益的犯罪,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恶意欠薪等案件1042件,并审结全国首例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网络买卖自考答案等一批新型案件。认真贯彻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402件,判处483人,其中处级以上16人。落实圆桌审判、档案封存、社区矫正等机制,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969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判处缓刑、管制等1.55万人,减刑、假释2487人;开展实刑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清理活动,收监或暂予监外执行91人。
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五年来,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3.7万件,上升38.29%;案件调解撤诉率70.21%,位居全省第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买卖、承揽、担保等涉企案件12.01万件。规范投融资行为,审结金融、借贷等案件4.83万件,并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文件,助力我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连续处于全省最低。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596件,调撤率达84.95%;“团购式”调解KTV著作权案件951件,业主签约率居全省第一。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186件,并审结全省首例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支付令案件。引导正确的婚姻家庭观,设立18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4万件,并与市妇联等部门建立家庭暴力告诫机制,探索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优先立案、审理、执行涉军案件51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三农”案件审判,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8万件,向2.86万名农民工兑现工资3.78亿元。
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34件,上升62.16%。严格司法审查标准,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的占74.1%,通过协调化解后原告撤诉的占17.9%,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无效或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占8%。坚持“裁执分离”原则,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5602件,裁定准予执行4448件。审结的全国首例“斑马线罚款案”,被最高法院写入2016年全国“两会”报告,认为具有“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的积极意义。推动行政机关制定出庭应诉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5.6%。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定期举行府院联席会议,每年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164件,获得采纳102件,优化公共事务决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努力缓解执行难问题。五年来,共执结案件10.96万件,上升39.78%;执行到位金额211.1亿元,上升167%。紧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获得党委、人大、政府发文支持,凝聚合力向执行难宣战。拓展执行“点对点”查控平台,与建委、国土、工商、银行、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查控车辆3300辆、房产1.43万套、土地使用权1783宗;建立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查控被执行人2617人次。曝光、罚款、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2.64万人次,10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刑罚。加强执行宣传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失信被执行人等方式,广泛宣传“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开展“冬日送暖阳”等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2.8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87亿元,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强化司法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自觉将司法理念和实践融入大局之中,依法支持保障中心工作,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大力助推转型升级。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关于涉企业、房地产、破产纠纷等多个专题报告,分析法律风险,提出对策建议,并出台支持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海宁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等重大改革举措的司法意见。助力“三去一降一补”,坚持“简易审理、执破结合、差异处置”的审判思路,受理破产案件192件,审结158件,并在全省率先清理“久破未结”案件;通过司法程序促成海宁新天佑经编、平湖七彩凤染织等8家企业成功重整,70多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秀洲、海宁等法院建立破产财产网拍机制,海宁尖山光电破产裁定在全省首获外国法院承认,秀洲明效丰汇、海宁宏昌制革、海盐大连实德关联公司等企业的3700余亩存量土地得以盘活。审结房地产案件1.12万件,审执结涉专业市场、城市商贸综合体系列案件7148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和楼宇经济健康发展。
依法保障“拆治归”。出台保障 “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气共治”、“浙商回归”及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的司法意见,发放法律实务手册1万多本。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审结案件117件,判处320人,并审结全省首例外籍被告人犯罪案件。建立环保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支持“三小车”整治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环保非诉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审查并准予执行1487件,支持检察机关及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开展涉国土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审查并准予执行1147件,保障市区湖滨二期房屋征收、桐乡濮院旧镇改建、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顺利推进。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全省率先开展“平安法院”建设,全力为平安嘉兴“十二连冠、满堂红、夺金鼎”贡献司法力量。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排查化解高风险涉诉纠纷518起,为G20杭州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圆满举行,构筑了坚固的嘉兴司法“护城河”。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平湖、嘉善等法院在全省率先引入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纠纷;办理来信来访3804件,受理申诉、申请再审1098件,办理信访终结66件,8名违法信访者被拘留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申诉率、涉诉信访量均处于全省最低之列。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五年来,全市法院牢记使命、司法为民,以“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为总抓手,积极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深入推进“三大机制”建设。贯彻执行新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采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1700余件,率先出台防范处置滥用诉权的司法意见,确保诉权行使依法有序。积极打造“一站式”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在全省最早开展“星级创建”活动;引入57家律师事务所256名律师进驻法律援助工作站,南湖、海盐等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联合成立调解工作室;在全省首创全市统一的“12368”司法服务热线,共接听解答群众来电1.18万个。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商会行会、仲裁公证等机构的协作,多元化解纠纷2.98万起。
大力推广便民审判机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适用小额诉讼、支付令等程序审理案件1.56万件,并积极推广简式裁判文书,减轻当事人讼累。健全司法救助机制,为生活确有困难的4万余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936.4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24.19万元。推行“站点式”司法服务,人民法庭由14个增加到18个,并设立29个巡回审判站点,巡回审理案件5.48万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1.85%,促进基层“法治、德治、自治”建设。以创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为载体,开展“十八个法庭十八个亮点”活动;在全国首创每年定期举行、覆盖全部法庭的法庭开放日活动,并创新推进“三大机制”法庭版建设,打通基层司法服务的“最后一纳米”。
不断深化阳光司法机制。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开展庭审网络直播182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4.4万份,并将1.6万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嘉兴公民个人信用评价系统、全国法院执行曝光平台。推进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共网拍各类财物3720件,成交率为92.16%,总成交额达82.9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62亿元,网拍率连续保持全省第一。结合“六五”“七五”普法,积极开展法官进村居、社区、企业、商会、学校、军营“六进”活动;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组织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法律宣传周等活动,刊发宣传稿件2.3万篇,邀请2.1万人次参加各类活动。
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五年来,全市法院勇于改革、敢为人先,坚持“积极、稳妥、有序、顺利”的改革思路,全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以来,中院、海盐法院开展全省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并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司法改革。严格遴选员额法官,270名法官宣誓入额,并将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配置,2016年院庭长办案达2.78万件。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探索“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审判模式,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启动招录首批司法雇员。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在全省率先出台法官违法审判处理规定,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制定院庭长权力清单,完善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审委会议事规则,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认真落实我省防止冤假错案的33项制度,与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出台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制约等规定,严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知证人、鉴定人、侦查员出庭作证113人次,为4551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律师出庭辩护。落实司法人权保障举措,普遍建立侦查讯问录像移送庭审质证制度。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共审结案件1.09万件,平均用时缩短87.5%。
推进以“智慧法院”为目标的信息化建设。普遍建成运行高清数字法庭和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推进庭审记录改革,以同步录音录像取代书面记录案件2.85万件。在全省率先运行新的诉讼费、执行款管理系统,落实“一人一案一账号”,并拓展支付宝、网银等缴费渠道。以创建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为抓手,完成诉讼档案电子化100.03万卷,电子档案查阅利用率达95%以上。协助上级法院成功举办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桐乡法院乌镇人民法庭以优异的审判信息技术和网络诉讼服务,被最高法院周强院长誉为“全国一流,法庭样板”。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打造红船法院铁军
五年来,全市法院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打造红船法院铁军,108个集体和17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中院获得省级文明单位、集体三等功等荣誉。
不断强化党风廉洁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七个绝不允许”和“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开展“严查不廉行为,推进三项整治”等专题活动,对违法违纪保持零容忍。在全省法院首创运用廉洁风险防控系统,对所有法官、全部案件、每个环节进行全员、全面、全程监督,并在全省率先试行干预过问案件全程留痕。落实省高院关于庭审、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的“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守则,开展多轮次、常态化的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和明察暗访活动。
努力提升司法能力素质。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司法规范年”等活动,出台加强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效等一系列指导意见;开辟内网审判业务专栏,定期发布各类信息,通过手机APP、QQ群、微信群等,为基层法院、一线法官答疑解惑、指导实务。实施两级法院青年干警对口互挂、结对带教等项目,搭建法官沙龙等研讨平台,组织培训法官9000余人次,并与华东政法大学、嘉兴学院等推进院校合作,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以“五型机关”创建工作为抓手,开展年度“十项亮点工作”、“十个难忘瞬间”评比,推进法官讲坛、道德讲堂、文化长廊建设,营造干事创业、改革创新、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深化司法志愿服务活动,“和捍东一起学雷锋”被确定为我市机关服务品牌。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年”活动,开展“问计献策,共谋发展”、“让大家出点子,为干警办实事”等活动,查找补齐工作短板,努力把关心关爱干警的举措落到实处。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各方监督就是关心支持,接受监督更是义务责任”的理念,自觉将司法活动置于各方监督之下,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和载体,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向前发展。
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代表建议44件。中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专项报告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职务犯罪审判、司法体制改革、人民法庭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以及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邀请代表参加旁听、视察、座谈等活动4160人次,并通过代表履职平台、《代表委员情况通报》、定向分级联络、官方微博微信等载体,广泛听取意见,接受代表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政协联络沟通,认真办理政协提案28件。诚恳接受派驻民主监督员日常监督,并聘请61名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等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接受各类监督活动60余次。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陪审员已增加到535名;培训陪审员共3000余人次,其参审案件4.38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0.44%。支持律师依法履职,提供律师服务平台、安检绿色通道、专用停车位、休息室等,努力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关系。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工作等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213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67件,其中维持原判46件,改判、发回重审86件,调解、撤诉35件。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机制,邀请两级检察长共列席58次。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相助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是广大法院干警和工作人员不忘初心、勤勉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干好法院工作、做强司法事业,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远为人民服务,始终受人民监督;就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就必须坚持过硬队伍建设,确保干警干净、法院廉洁、司法清明。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一些干警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面对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少数案件还有瑕疵,有的裁判效果不佳,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社会各界的呼声需求,一些机制障碍还没有很好解决,司法改革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面对与日俱增的办案压力,以及暴力抗法、威胁恐吓等不法侵害,许多干警身疲心累,全社会尊法、守法、护法的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面对少数干警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队伍建设任重道远,法院、法官形象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踏踏实实予以改进。
今后五年和2017年的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遵循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基础工作、基层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一支勇立潮头、勇当标尖的红船法院铁军,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开创嘉兴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嘉兴打造具有国际化品质的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五大提升:
公正高效司法,执法办案有大提升。依法惩治涉暴力恐怖、环境资源、食品药品、通讯网络等犯罪,认真审理涉房地产、欠薪、医疗、教育等民生案件,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树立审慎、谦抑、善意理念,依法审处借贷、担保等经济纠纷,防范化解金融法律风险;妥善审执涉重要建设、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助推法治政府和法治嘉兴建设。切实贯彻“三到位一处理”原则,深入开展“平安法院”建设,推进嘉兴打造“中国最具安全感城市”,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有大提升。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围绕“高质量、均衡性”发展目标,实施法律“进企业、解难题、促转型”行动,保护互联网经济、楼宇经济、全域旅游、海洋经济、生态农业、特色小镇等新经济增长点,助推打造“两区一城一走廊”,保障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建设。探索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助推接沪联杭发展战略,保障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建设。健全“僵尸企业”处置等府院联动机制,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其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开展保障全面剿灭劣五类水“九个一”活动,支持“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五废共治”和治危拆违,助推江南水乡名典范建设。
增强宗旨意识,司法为民有大提升。凝聚“失信行为是社会公害、依法执行是社会公益”的共识,推进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全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积极引导诚信做人、合法做事的社会风尚。深入推进“三大机制”建设,实施“359推进计划”,优化“互联网+司法服务”,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使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最便利、现代化的司法服务,并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司法品牌。积极助推政府各项民生实事工程,努力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哪里就有“天平”出现。
坚持改革创新,司法公信力有大提升。加快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改革,优化审判团队组建运行,开展各类人员业绩考核,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向改革要司法生产力。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健全证人、鉴定人、侦查员出庭制度,与监委会、检察、公安、律师等各司其职,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努力创建“智慧法院”与“智慧法庭”,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规范司法、阳光司法。
打造法院铁军,队伍建设有大提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年”活动,确保领导干部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引领广大干警办铁案、做铁人、建铁军。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用足用好“四种形态”,开展司法巡查、专项督查,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各方监督,切实防范“六难三案”等问题。弘扬“红船精神”,融合“勤善和美”的当代嘉兴人共同价值观,推进法院人文建设,努力提高法官素质、法院气质和司法品质。加强法官职业安全和身心健康保障,激发广大干警“干好十三五、奋勇当标尖”的精神风貌。
各位代表,中流击水,奋楫者进!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充分发挥司法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司法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