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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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0日在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许惠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正司法目标,深入推进“八项司法”,大力推进平安嘉兴、法治嘉兴和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年新收各类案件80716件,结案80179件,同比分别上升2.5%和2%,收、结案数均首次突破8万件;其中,市中院新收3333件,结案3301件,分别上升24.6%和24.7%。全市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98.6件,分别高出全国、全省平均数113.6件和11.6件,生效裁判息诉率达99.5%,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总体水平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一、严格依法履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7072件,审结7117件,分别上升2.3%和1.4%;判处10409人,下降0.9%。从严打击破坏社会安全的各类犯罪,审结涉暴涉恐、涉黑涉毒、“两抢一盗”等案件4524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63件,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0件;对其中49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保持司法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03件,判处130人,其中处级6人、科级16人,为国家挽回损失1000多万元;并从严控制缓刑适用,实刑率达72.2%。审结全国首例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全省首例网络买卖自考答案等一批新型案件,并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裁定减刑、假释343人,下降56.9%,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犯重新收监5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律师的支持下,为915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率达84.5%。 调判结合定分止争。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49067件,审结48809件,分别上升4.3%和3.7%;案件调解撤诉率73.3%,继续位列全省第一。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6764起。同时,依法及时作出判决,发挥其价值导向作用;民事案件上诉率3.6%、申诉率0.5%,均处于全省最低之列。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审结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案件2621件;审结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等案件21353件,并与市妇联等部门建立家庭暴力告诫机制。依法维护经济秩序,审结买卖、承揽等案件14820件。依法保护创新驱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83件,开展农村超市商标侵权案件专项审判;“团购式”调解KTV音像制品著作权侵权案件589件,促成93.5%的业主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订协议,签约率位列全省第一。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43件,市中院两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同时,加强涉军审判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85件,审结167件,分别上升101.1%和75.8%;其中,新收涉城建、资源、公安、劳动社会保障等案件111件,占收案总量的60%。裁判行政机关败诉20件,占审结案件的12%;经协调促成原告与行政机关和解撤诉43件,占25.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依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03件,准予执行829件,分别上升9.8%和0.7%。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先后就规范婚姻登记、法律服务市场、融资性担保机构运营等发送司法建议149件,均得到相关部门单位的积极回应。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与政府召开多层级年度联席会议,并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努力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全力缓解“执行难”。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0810件,执结20512件,执行到位金额52亿多元;实际执行率65%、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86%,均位列全省第一。加强与公安、银行、房管、社保等部门的协作,健全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机制。出台加大执行强制力的十条措施,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6216人次,上升5倍多;司法拘留714人次,上升60.4%;并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异地查控308人次。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制定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的实施意见,将6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坚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欠薪、赔偿、抚养费等案件3740件,执行到位金额7120万元,市中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二、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改革发展稳定 依法助推中心工作。率先出台司法保障“五水共治”的十条意见,编发法律实务参考4000多册,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依法治水建议。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审结案件58件,判处156人;两起案件分别入选全国、全省法院典型案例。落实环保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环保非诉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审查并准予执行186件,上升39.8%。审结涉“三改一拆”、重点工程的案件154件,保障湖滨二期房屋征收、桐乡濮院旧镇改建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审查并准予行政机关执行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等非诉案件354件,并对集中整治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提出法律建议。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涉案104亩农地全部得到复垦。妥善调处涉人力客运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车等“三小车”案件,保障市区顺利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坚持涉诉企业差异化处置原则,依法帮扶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依法淘汰无力维系的落后产能。审结涉企案件22416件,标的额达138.3亿元,分别上升10%和13.3%。审理破产案件35件,其中尖山光电公司破产裁定成为全省首个获外国法院承认的跨境破产裁定。妥善解决明效丰汇、大连实德关联公司等一批重大案件,盘活近千亩存量土地。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障,在全省率先出台审理执行金融案件的专项纪要,办结借贷、担保等案件2814件,保护金融债权52.7亿元,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和金融机构风险;并联合相关部门举办“2014浙江企业金融债务治理的协同与创新”论坛,改善金融投资环境。 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依法保障全市各项深化改革试点,发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在 “三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员700多人次,5个法庭被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专题调研涉全市11个专业市场的群体性系列商铺纠纷,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针对性法律建议,并审结案件2100多件。开展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法制宣传,采取街头普法、上门送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村居墙报等载体,组织新闻发布会、法庭开放日、法律宣传周等活动,进村入企普法讲课80多次,在主流媒体刊发稿件3200多篇,社会各界4300多人受邀参加各类活动。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妥善办理来信来访949件,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192件,并加强警务保障和安全防范工作,市中院被授予2004-2013年度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便民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设立文明导诉岗,编发宣传手册,为当事人依法参与诉讼、理性维护权益提供便利。开设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实行事故处理、调解、诉讼“一站式”服务,有效整治“司法黄牛”。实行“假日法庭”、“午间法庭”等审判方式,开展就地、巡回审理案件10912件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3.14%,并积极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和简化裁判文书,降低当事人和社会的诉讼成本。加大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108.3万元,依法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212万元。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硬件和软件建设投入,在全省率先采用新的诉讼费管理系统、档案电子标签智能管理系统及档案卷宗封皮自动打印软件,推进高清数字法庭改造、远程接访系统建设,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服务。继续推进“零佣金”的网络司法拍卖,共完成网拍939件,成交率91%,总成交额19.7亿元,累计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068.3万元;建立网拍房产产权和抵押预登记制度,搭建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平台,有效破解房产网拍一次性付款难题。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细化司法公开32项举措,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上网裁判文书64000多份,并将6167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调整优化官方网站功能设计,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查询信息、参与诉讼、监督司法。扎实开展以同步录音录像、框架记录及庭后誊录为主的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并组织网络庭审直播案件26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出台32项制度规范,切实整改司法领域的“四风”问题。认真接受省高院对市中院开展的首次司法巡查,坚持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回访,已巡查五个基层法院,着力改进司法作风。积极开展文明单位、“五型机关”创建工作,组织首个“宪法日”法官宣誓、“我和国旗合个影”官方微博接力等活动,利用法官讲坛、道德讲堂、文化长廊、榜样人物等影响力,传唱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全市法院15个集体和2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两级法院共有160多名青年法官参加了对口互挂、资深法官结对带教等项目,并培训法官1000多人次,着力培养“一专多能”型法官,着力提升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群众工作和撰写裁判文书等能力。努力培养司法后备力量,全市法院新招录大学生34名,充实审判执行一线岗位。市中院定期发布审判业务信息,建立审判人员专用微信、QQ群,确定联络员定向沟通反馈案件情况,为基层法院、一线法官解答疑难问题、开展实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共同提升办案质效。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主体责任,开展“弘扬先进、廉洁司法、司法为民”巡回宣讲、“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月”集中警示等活动。严格执行全市政法系统正风肃纪规定,开展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清理和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及时通报批评、查处整改违规违纪行为。出台防范法院内部说情等规定,坚持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并对照省高院《法官业外行为指引》,加强干警业外活动监管,努力从源头上防范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运用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对所有法官、全部案件、每个廉政风险点进行全员、全面、全程监督。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执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审议意见和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办理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审议意见情况。完善代表联络机制,出台加强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定向走访联络代表工作;开展“菜单式分项打钩”征求履职意向活动,邀请代表参加旁听庭审、听证、陪审等活动360多人次;并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载体,及时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动态信息,为代表履职监督提供便利。 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回复办理结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专题座谈、视察执行等活动150多人次。聘请廉政监督员121人,开展监督活动25次,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对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改进司法人员作风的促进作用。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法院陪审员从238名增加到535名;加强陪审员培训与履职保障,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8929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2.6%。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3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0件,调解、撤诉4件,维持、终结11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依法办理检察建议75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邀请两级检察长列席会议10次。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效,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我们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干警对面临的新形势适应得不够主动,对肩负的新任务准备得不够充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动司法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有的干警对立案审判执行中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得不够及时有效,对层出不穷的新类型矛盾纠纷应对得不够到位有力,实现司法为民、案结事了、公正公信的能力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案多人少矛盾日渐突出,暴力抗法和报复威胁法官及家属时有发生,干警身心疲惫、人才流失现象日益困扰法院发展,全社会优化司法环境条件、改善司法职业保障的行动和举措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此,我们将加强自身建设,依靠各方支持,努力加以改进。 2015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八项司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为平安嘉兴、法治嘉兴和“两富”、“两美”嘉兴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以依法履职为要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努力顺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增强深化法治嘉兴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及立案登记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依法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省委政法委关于防范冤假错案的33项制度;继续从严打击食品药品、环境污染、通讯网络诈骗等犯罪,依法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完善与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裁决复议等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执行惩戒威慑力度,依法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坚决让“老赖”付出应有代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适应经济社会新形势,增强司法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全局性,为改革助力、为发展护航。认真研究各类市场主体新情况,依法处理涉企、涉金融纠纷案件,支持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浙商回归”等战略,促进实体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助推经济稳定增长。妥善处理“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城市有机更新等推进中出现的纠纷案件,助推“两美”嘉兴建设。依法支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司法在“三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助推实现平安建设 “率先夺金鼎、人民更满意”目标。 三、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落实便民利民举措 依法回应人民群众新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对治水治气、城乡统筹、社保、医疗、劳动、网购等领域的民生保障,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高涉军审判工作水平,促进法治军营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发挥人民陪审员履职作用;开展庭审公开日等活动,打造便民高效、文明规范的诉讼服务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看得明白、感受得到、监督得了。深入开展法官进村入企、就地巡回审判、宣讲典型案例等活动,努力使每一个法院、每一次审判既成为依法裁判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公堂”,也成为开展法治宣传、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讲堂”。 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严守政治纪律规矩 认真呼应社会各界新期盼,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促使干警保持政治清醒、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推进以司法规范化为重点的司法能力建设,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强化岗位培训和人才培养,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关心、爱护、善待干警,增强干警法律信仰和职业尊荣。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决查处违法违纪,努力使每一名干警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循宪法法律、审判纪律和司法规范,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过硬队伍。 五、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提升司法公正公信 全力响应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嘉兴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自我革新的胸襟和勇气,以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倒逼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以提升司法公正公信为目标,以强化司法责任制为重点,探索建立既符合法律精神又切合上级要求,既遵循司法规律又结合嘉兴实际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职办案。同时,建立司法权力责任清单,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完善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机制,切实把审判权关进法律制度的铁笼子里,努力使每一名法官都做到铁面无私,每一个案件都办得铁板钉钉。 各位代表,全面深化法治嘉兴任重道远,全市法院公正司法责无旁贷。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忠实履行司法职能,奋发有为,敢于担当,为建设“三城一市”和“两富”、“两美”嘉兴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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