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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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次 会 议 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许惠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继续深化“八项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嘉兴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9566件,办结79397件,同比分别上升6.6%和7.7%;其中,市中院受理3470件,办结3442件,同比分别上升9.9%和7.2%。全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206.9件,生效裁判息诉率99.6%,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总体水平继续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依法履职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严格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加强刑事诉讼配合制约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021件,判处被告人10503人,同比分别上升13.3%和6.7%。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杀人、强奸及“两抢一盗”、涉毒品犯罪等案件3263件,判处被告人4733人;审结危害食品安全案件80件,判处被告人136人。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86件,判处被告人93人。依法审结“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真凶项生源故意杀人、陆燕非法集资2.4亿元、潘继明等4被告人贩卖运输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7064件,同比上升6.2%。着力化解各类涉民生纠纷,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24985件,同比上升6.8%。依法维护经济秩序,审结金融、借款、买卖、承揽、担保等案件14393件,同比上升5%。切实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 “枫桥经验”,健全诉讼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诉讼调解撤诉率达77%,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并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10019起,同比上升59.6%。严格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涉稳隐患,协调化解了一批信访老案,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5%。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相统一,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体性、矛盾易激化案件,注重内外协调,妥善化解争议。全年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5件,同比上升5.6%;其中裁判行政机关胜诉45件,败诉6件,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23件,不予受理、终结、移送等21件。依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11件,对其中123件环保处罚案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57件,以和解等方式结案43件,实施强制执行23件,执行罚款535.3万元。通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编发行政审判白皮书等,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主动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助推城市有机更新。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协调”原则,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专项活动,依法支持“三改一拆”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深入调研违法建筑拆除协议的订立履行等问题,并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法律培训,编印发放法律法规汇编、实务问题解答等指导手册4000余册。与市政府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土地行政决定的“裁执分离”工作。妥善办理涉“三改一拆”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112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等案件109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106件。开展专项调研、出台规范性意见,建立环保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确立以市环保联合会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遵循“区别对待、有扶有破”原则,对涉诉困难企业采取差异化处置方式,既推进无力再起的企业进行市场化破产,又帮扶有向好前景的企业脱困重生。积极探索“简易审理、执破结合”的企业破产案件办理新模式,全年共审结破产案件29件,同比上升314%,一批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平稳有序退出市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同时,在全省率先开展“久破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并积极争取国资委、国土局等部门的支持,顺利审结25件因土地登记办证、职工养老金发放等历史遗留问题而长期未结的破产案件,促进土地等资源的整合利用。 依法助推创新型城市建设。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20条指导意见和具体工作规划,依法助推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切实保护先行先试“探路权”。落实司法保障措施,积极引导支持浙商回归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加大对我市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全力支持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建设。全年共审结专利、商标等一审知识产权案件782件,同比上升15%。在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支持下,妥善调处4批402件KTV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促进我市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78件,同比上升201.7%,两个案例入选全省十件涉外涉港台商事典型案件。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努力营造我市良好的创业投资环境。 三、立足司法为民,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努力缓解执行难问题。加强与公安、国土、建设、工商、金融等部门协作,强化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继续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1456件,同比上升11%;执行到位总金额43.8亿元,同比上升73.8%。充分运用网上“点对点”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系统,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共查询被执行人存款91.6万余人次,查到存款2.7亿余元。对涉及各类民生、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核销等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相关案件2215件,执行到位金额1.8亿元。加大执行惩戒威慑力度,对3521名被执行人采取曝光、罚款、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拘留等强制措施,对2名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力推进“零佣金”的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共完成拍卖125件,成交121件,成交率96.8%,总成交额5.3亿元,平均溢价率35%,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98万余元。 深入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加强基层司法建设,大力推行“站点式”法庭服务。在原有16个人民法庭基础上,又增设桐乡濮院、海盐西塘桥2个人民法庭;同时,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巡回法庭,在交警队和不设人民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站(点),方便群众诉讼。继续实行“假日法庭”、“午间法庭”等便民审判方式,巡回审理案件13690件次,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4.7%。开展“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商会、进学校、进军营”走访活动,帮助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中高考期间,对影响相关考生应考的案件实行“考期避让”,依法暂缓审理和执行。高温期间和“菲特”洪灾后,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上街宣讲法律、为民答疑解惑、引导理性维权。加大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211.2万元,发放救助金155.9万元。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按照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要求,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文书、审务和执行公开,并积极开展网络直播庭审、减刑假释和执行审查案件公开听证、执行进程告知等工作,努力形成开放、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同时,举办各类公众开放日活动224次,8000余人次受邀参与;在媒体开设8个法治专栏,发表宣传稿件8500余篇;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访谈、社区广播、微电影等方式,努力运用全媒体加强法治宣传。 四、从严管理队伍,加强作风能力建设 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开展“严纪律正作风”活动,着力解决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同步”工作部署,通过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连心走访、专项整改等活动,切实纠正“四风”问题。开展“司法规范年”活动,以审判纪律、案件质量、服务态度等为重点内容,强化“规矩做人、规范办案”的意识和机制。以嘉兴撤地建市和市中院建院30周年为契机,举行座谈会、朗诵会、主题征文等系列活动,努力营造思源奋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全市法院共有39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努力提升司法能力。成立审判管理专门机构,实现常态化案件质效评估、法官业绩考评等归口管理。开展案件评查和审务督察活动,及时整改案件瑕疵,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司法鉴定评估、专递送达、诉讼保全、文书简化、档案电子化等工作,强化对基层法院和一线法官的业务指导。健全青年法官培养机制,落实“一对一”导师带教和到信访岗位、人民法庭挂职锻炼等制度,努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司法实务水平。加强警务保障和安全防范,维护诉讼参与人安全和审判工作秩序。举办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等各类岗位和实务培训,1500余人次参训。推进院校合作交流,加强司法调研工作,完成省市级调研课题18个,9篇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不断强化廉洁司法。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周”等活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举办法官论坛、道德讲堂、廉政课堂,建设廉政文化长廊,举行新任法官、中层干部廉政考试。市法官协会与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继续开展司法巡查和日常督察,邀请特约监督员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全省法院率先研发、运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系统软件,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 五、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仔细梳理、逐项落实、跟踪督办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对各项建议均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落实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备制度,专题汇报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情况,并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完善代表联络工作机制,落实法院院长定向联络代表工作,通过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代表委员情况通报》等载体,及时报告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加座谈等760余人次,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 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向市七届政协第18次主席会议专题汇报法院工作。主动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市政协派驻法院民主监督员的监督,虚心接受意见建议。邀请委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监督审判执行等700余人次。努力推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7574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0.9%。推进门户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协同做好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2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件,调解、撤诉10件,维持、终结9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邀请两级检察长列席会议12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是社会各界、各方面以及各位代表和委员关心、帮助、监督、理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不足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连年持续增长,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司法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少数干警存在作风不正、能力不强等问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干警身心压力与日俱增,人员流失问题加剧,完善司法保障、关心关爱干警、稳定法院队伍的举措有待进一步落实。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深化“八项司法”,依法支持全面深化改革举措,更好地为嘉兴“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依法独立公正办案,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坚持依法独立公正的司法原则,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司法制度,坚持防止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尊重各司法主体充分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诉讼权利,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得对得起法律良知、经得起时间检验。严厉打击涉食品、药品、毒品等危害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促进长三角最具安全感城市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培训指导。正确运用“调判结合”工作方式,妥善审理劳动欠薪、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案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点对点”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系统,加大执行惩戒威慑力度,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深化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二、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依法全力支持我市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依法助推我市实施“与沪杭同城”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对接上海自贸区的配套建设。继续依法支持“三改一拆”工作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城乡统筹发展。依法推进“五水共治”和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环保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促进美丽嘉兴建设。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举措,充分发挥司法在“德治、法治、自治”建设中的作用,促进社会诚信的日常积累与体系构建,深化平安嘉兴建设。 三、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更好地提升司法公信力 继续以“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为抓手,开展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及时公布审判执行活动信息,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健全庭审直播、公民旁听、新闻发布、公众开放日等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的诉讼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建设法院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拓展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深入开展法官进村入企、就地巡回审判、宣讲案例法律等活动,提高群众懂法、守法、用法、信法的法治文化水平和依法维权能力,促进法治嘉兴建设。 四、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更好地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肃查摆问题,严格整改落实,切实解决 “四风”等问题。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完善落实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继续开展司法巡查和经常性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教育培养,尽快使他们既通晓法律理论又善于司法实践。不断丰富法院文化,落实关心关爱干警举措,切实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和队伍凝聚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五、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更好地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坚持和强化司法权力必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创造条件,健全接受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并报告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新民事诉讼法情况。进一步完善督查联络工作制度,加强专题汇报和重要案件、重大事项报备工作,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做好逐项落实整改。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努力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实践,为建设“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嘉兴作出更大的司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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