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雇员递补工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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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法院司法雇员管理办法》和2025年4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招录工作结束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可按照相应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高低依序对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人员开展递补工作,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现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于近期开展司法雇员递补工作,本次递补5人,其中A类司法雇员2岗位1人,B类司法雇员1岗位2人,B类司法雇员2岗位2人。现将本次递补人选名单公示如下: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