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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基层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4 信息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进一步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规定,经省高院、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基层法院开展员额法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遴选的办法。

二、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市基层法院遴选员额法官2名。

三、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基层法院的员额法官。

(二)遴选条件

1.参加法官逐级遴选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能够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依法公正履行办案职责,司法业绩较好;

3)已纳入浙江省法官员额管理,具有三级以上法官等级或四级法官满两年(法官等级时间截至2025630日);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71日及以后出生);

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基层人民法院担任法官(含司改前任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5年以上。中院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初任法官后,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荣记二等功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在基层法院的任职年限可放宽至3年;荣记三等功或者连续三年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在下级法院的任职年限可放宽至4年。(截至2025630日);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法官逐级遴选: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录用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遴选后构成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近3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年,以及因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无法胜任法官岗位工作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公开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填写《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报名表》(请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www.jxcourt.gov.cn)或嘉兴中院内网下载),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务及法官等级任命文件、符合遴选条件第6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内网发送邮件至xuyq@jxzy.zj.pcc。报名时间:202574日至2025710日(截止日期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由嘉兴中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以邮件的形式答复。经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遴选名额。

2.业绩考核。业绩考核具体方案由嘉兴中院制定和实施,主要考核2022年至2024年三年度的审判业绩,兼顾任职资历、表彰奖励、信访投诉、调研能力等情况。业绩考核满分为100分。

3.笔试。笔试由嘉兴中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业绩考核成绩40%、笔试成绩30%计算得分,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各一份,到嘉兴中院政治部参加资格复审。

(1)《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报名表》原件;

(2)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书面意见;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务及法官等级任命文件、符合遴选条件第6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如有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按业绩考核与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面试由嘉兴中院组织实施,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承受压力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业绩考核、笔试、面试总成绩各按40%30%30%的比例折算综合得分。

6.征求意见。考试完毕之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嘉兴中院征求所在单位或相关组织部门如拟遴选是否同意转任的意见,如不同意转任,不列入考察对象。

7.考察和体检。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综合得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要求执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遴选资格出现缺额的,由嘉兴中院决定是否递补。

8.公示转任。在考察合格人选中,由院党组根据岗位需要、队伍建设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www.jxcourt.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其他

1.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嘉兴中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报名咨询电话:83686112; 监督电话:83670501

 

附件: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