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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 网购又被坑了?法院:赔!
发布日期:2024-03-18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不会吧?又被坑了?

好不容易抢到的低价商品

商家竟然不发货?

便宜买到的产品竟是假货!

又是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南湖法院整理了这些网购避坑案例

速速get~


抢到低价商品,商家却以标错价为由不发货,可以申请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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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网络店铺中购买了商品,且订单支付完成,既表明双方已建立了网络购物合同关系,商家应当按照约定时间、方式以及价格提供产品。在后续货物交涉过程中,商家以标错价格为由拒绝发货,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商家未发货,可以协商进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此外,商家仅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撤销合同,该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只有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才能依法行使撤销权。


买了所谓的品牌马桶,到货后才发现并不是知名品牌生产,商家变相“傍大款”,可以申请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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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商家通过伪造知名品牌授权书,以欺骗的方式促使消费者购买,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在网购中,为了蹭名牌热度,有一些商家就会选择“挂羊头卖狗肉”,判断产品是否为商家正品,除了可以查看品牌授权文件外,还需要关注品牌是否有该经营范围。法官提醒,知识产权凝聚着企业的汗水和智慧,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战略内容,任何企图搭便车、蹭热度、傍名牌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得不偿失。


网购进口炒锅,标明产地国外,到货后却发现是“中国制造”,可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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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平台在没有相关进口报关单据的情况下销售库存产品,将中国仓生产的炒锅作为进口商品销售,且销售页面标明产地荷兰,其行为存在伪造商品产地、对商品宣传有引人误解的情形,应认定为欺诈。

近年来,时常有国产商品出口国外,又被国人以高价当成“进口”产品买回,“进口”似乎成了抬高价格的幌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等有关情况。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在商品展示页面真实、明确标明产品产地、执行标准等信息。此外,在购买进口产品时,消费者应擦亮眼睛,仔细辨别产品,可以向商家询问进口报关单据等方法来验证是否为进口产品。


减肥巧克力添加违禁成分,可以申请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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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食品安全问题至关重要,会极大影响到我们的生命健康。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经营者通过网络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消费者在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后会对人身体产生损害的食品,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网购名牌手表,收货后发现是假货,可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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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商品,其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经营者应该依法履行作为经营者的义务,应为其售假行为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奢侈品的消费经济不断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法律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奢侈品购买时,应选择到信誉良好、规模较大、售后服务保障完善的商家购买商品。在出现经营者欺诈时,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并向网络购物平台进行举报,还可以向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或者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