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嘉兴市破产管理人入册初审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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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浙江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本院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征求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意见建议,拟增补浙江嘉深律师事务所等10家律师事务所、浙江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中税网信业(嘉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嘉兴市破产管理人,现公示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10家) 浙江嘉深律师事务所 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 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 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 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 浙江金九鼎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 浙江建银律师事务所 浙江浙博律师事务所 浙江泰豪律师事务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1家) 浙江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税务师事务所(1家) 中税网信业(嘉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10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被公示机构提出实名书面异议。 联系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钱慧智 联系电话:0573-83686228 联系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177号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