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嘉兴法院开展“嘉法护航”2号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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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中级法院与海盐、平湖、海宁法院联合开展“嘉法护航”2号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本次市域一体化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20余人,对一起“骨头案件”的涉案房屋展开强制腾退。 案件被执行人为李某,家住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北路古荡佳苑小区。2016年10月,海盐法院判决李某归还借 款本息36万余元和实现债权费用2万余元。此后,李某仅履行小部分义务,目前尚欠29万余元未付。李某还多 次扬言,法院要是执行他的房产,就要与对方当事人同归于尽。 当天,法院干警强行开锁进入李某住处,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拍摄留证,打包封装,运往事先以李某名义租赁的过渡房屋存放,顺利完成强制腾退工作。 海盐县检察院到场监督,县公安局协助维持秩序,县公证处全程公证,嘉兴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