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13日 星期三 2:01:02 下午
联系我们 司法服务热线:12368
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4月3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4月2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4月1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31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30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27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2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25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24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23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20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19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18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17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1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13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12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11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10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9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5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4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3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2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2月28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2月27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2月2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2月25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2月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2月5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2月4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2月3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2月2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30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29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28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27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2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23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22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21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20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19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1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15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14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13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12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9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8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7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5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4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31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30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29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2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25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24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23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22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9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8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7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5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2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1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0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9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8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5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4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3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2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28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27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2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25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24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21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20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19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18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17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14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13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12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11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10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7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6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5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4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3日开庭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0月31日开庭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是: > 司法统计数据 > 工作报告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2019年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5 信息来源:市法院

2019年1月17日在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姚海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三大活动”为动力,以“四项建设”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19259件,办结119964件,同比分别上升13.69%和17.57%。其中,中院新收6761件,办结6613件,分别上升14.73%和16.18%;全市法官人均结案340.37件,增加62.84件;生效裁判息诉率达98.91%,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5911件,审结5966件,分别下降8%和8.02%;判处被告人8777人,下降6.31%,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00人,上升1.42%。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4件224人,判处 18件100人,其中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件2人,依法审理“金龙组织境外赌博”“葛梅欺凌在校学生”“张宝组织‘套路贷’”等案,彰显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杀人、抢劫、“黄赌毒”案件918件,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严惩民生领域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94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1件,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34件35人,其中处级2人、科级11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判处财产刑985万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213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圆桌审判、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为1260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到庭辩护,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的辩护率为97.39%。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62761件,审结62809件,分别上升7.29%和10.26%,结案标的额260.51亿元,调撤率60.61%,调解自动履行率64.12%。与住建部门共建物业纠纷诉调衔接机制,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569件,调撤率达91.14%。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继续推行婚姻冷静期、人身保护令等制度,审结离婚、继承等家事案件5641件。积极助推无欠薪市创建,审结拖欠农民工薪资案件858件,追回报酬1778.14万元。深化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机制,调解纠纷3895件,调解成功率99.74%,进一步规范道交纠纷办理流程,有力遏制“司法黄牛”。开展“涉军维权”专题活动,在全省率先完成“涉军停偿”清案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24件,审结1014件,分别上升47.55%和47.38%,其中行政机关胜诉率84.22%;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15件,准予执行552件;中院审结“出租车拼车罚款案”,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行使交通运输管理权,发挥价值导向作用。与市政府建立涉诉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实现两级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深入推进跨行政区划管辖改革,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全部实现异地管辖,异地审理案件179件。推动313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89.1%。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两级法院均与政府召开高层联席会议,发送司法建议38条次,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彰显司法权威

完善执行领导机制。新收执行案件42707件,执结43460件,分别上升29.8%和36.88%,执行到位金额61.8亿元,“四项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嘉兴法院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嘉法出击”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组织涉民生、金融、特殊主体及“反鸠占”腾房等系列专项活动,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等款项88.06亿元,查控房产2201套、土地使用权924宗,在全省率先与公安机关建立机动车查控专线,查控车辆2721辆,让失信被执行人的隐匿财产无所遁形。

强化执行联动惩戒。以“红船圣地决不容忍‘老赖’逍遥法外”为目标,推动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实行“五个一律”,将17771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至市公共信息中心进行联合惩戒,限制高消费38521人次、限制出境939人次、拘留2948人次、罚款847人次212.51万元。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整治活动,将联合通告张贴至每个村(社区),并建立“一案一表”跟踪督办机制,移送公安机关30件,判决17件,两起案件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嘉善、平湖法院依托长三角执行协作机制,赴上海金山、江苏无锡腾退房屋(厂房)55处,面积2.18万平方米,拍卖成交金额4533万元。

健全综合保障机制。建立团队办案、分段集约及分类管理模式,加强执行力量配备,全市法院配备执行在编人员178人,占法院在编人员总数的16.65%。集中开展执行宣传,在全省率先实现“被执行人失信彩铃+法院干警公益彩铃”全覆盖,在市级以上媒体曝光“老赖”1000余人次;广泛运用微博、微信、抖音、公交车载电视及车站广告牌等平台进行宣传,《我的执行》微电影获两项国家级奖项

三、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大局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依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全市法院破产管理人专项基金全覆盖,审结破产案件73件,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8.69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148.52亩,处置厂房41.06万平方米。运用重整重组、债转股等方式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秀洲法院平稳推进债务额达2.15亿元的嘉兴悦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顺利破产重整。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推动桐乡“胜利广场”、南湖“鹿都广场”在建工程分别以3.5亿元、2.68亿元网拍成交。强力推进执破衔接,审结“执转破”案件46件,带动解决涉专业市场、商贸综合体系列案件1264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8条意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审结金融案件5305件,结案标的额42.23亿元,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审结建筑工程、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等不动产纠纷4069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2907件,结案标的额43.45亿元,建立全市职业放贷人名录,将63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司法服务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08件,连续三年承办全国“三知论坛”,嘉兴工业园区巡回法庭暨知识产权审判庭入驻科技城,助力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建设。

保障党政中心工作。出台依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的10条意见,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为我市“百年百项”工程、“十大标志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深化全省首创的“平安法院”建设,建立系统平安评查标准,以自身小平安助推社会大平安。健全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两级法院均在环保局设立协调联动办公室,并与多地法院共建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保障工作机制,审结全市首例由社会公益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审结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5件、非诉执行案件67件,有力助推美丽嘉兴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四项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活动,围绕“三张清单”,答好“六张答卷”。全市法院院领导蹲点调研、带案下访,全体党员干警走访群众14300多户。推行党支部“固定学习活动日”,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交党费、过组织生活。开展党建“一院一品牌”争创活动,推广“党小组+审判团队”新模式,深入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务干部培训等活动,深化微党课、红船党建云平台、红船领航等“智慧党建”载体运用,南湖、嘉善法院与最高法院联合开展基层党建共建活动,努力助推打造党建高地。

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提升办案质量效率。针对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出台《关于加强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的规定》等文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态势分析、未结案专项清理,对二审或再审发改案件、当事人上访申诉、裁判尺度不统一等情形进行逐案评查,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初步建立起权责明晰的审判执行权运行机制。建立员额法官办案绩效考核和法官助理、司法雇员跟案量化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办案积极性。加大刑事繁简分流力度,适用轻刑快办和刑拘直诉机制审结案件2490件,开展远程视频开庭、宣判1311件次推广海盐法院扁平化管理省级试点、海宁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国示范法院经验,探索推进“一会一庭”民事庭审方式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完善虚假诉讼甄别处置机制,对6名虚假诉讼行为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诉讼秩序。大力推行“阳光警务”,实现警力调派、警务审批线上办理、全程留痕。

以智能化建设为动力,全力打造“智慧法院”。开展“智能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开发运行嘉兴移动微法院,让“手机上打官司”成为现实,极大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应用,共吸纳各类服务机构360个、线上调解员1484名,成功调解纠纷32284件,调解成功率达93.25%。大力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民事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网上立案率61.8%,基本实现立案服务“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的目标。积极开展“以电子归档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全国试点工作,实现14372件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转档,有效减轻档案库房压力。积极运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网上审判协同办案6042件。实现涉诉资产100%网拍,成交1360件,成交额61.9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264.31万元。南湖法院建立互联网审判庭和“e调解室”,推进全流程网络审判。桐乡法院乌镇法庭建立互联网司法示范点,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后接待国内外40余个考察团学习考察。

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夯实法院工作根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2个人民法庭成功创建省级五星级法庭,4个人民法庭新址落成,并发挥7个巡回法庭职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607起。推进海宁“无讼村(社区)”共建工作,推广平湖法院“万人成讼率”指数分析通报机制,助推基层“三治融合”。强化法治宣传,继续开展全国首创的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4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庭,组织庭审网络直播、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8500余次,传递司法正能量。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遴选第三批员额法官27人,招录第二批司法雇员94人,组建并运行新型审判团队211个。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院庭长办案55737件,占员额法官结案总数的46.46%。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清单,严格执行涉群体性纠纷等“五类案件”督办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等“三项规程”,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等各类人员出庭作证,实际出庭率达89.87%,排除非法证据5次。普遍建立证人休息室、隐蔽作证室,保障出庭人员安全。

提升司法能力水平。把好用人导向“方向盘”,加强法官能力培养,激发广大干警责任感和事业心。中院业务庭定期赴基层法院“巡诊”指导,继续与湖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嘉兴学院等院校联合开展司法人才培养项目,互聘讲师25人次。关心关爱年轻干警成长,常态化开展两级法院青年干警对口互挂、结对带教等工作,推进人才梯队建设。鼓励干警开展审判理论和司法实务研究,中标省级以上重点调研课题5个,15篇学术论文获省级以上奖项。巩固中院省级文明单位和“五型机关”创建成果,发挥“和捍东一起学雷锋”市级示范性机关服务品牌效应。全市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43项省级以上荣誉。

强化纪律作风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法院铁规禁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节假日期间“七要七不得”行为规范、司法巡查“三三三工作纪律”,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自觉接受省高院的司法巡查、政治督察和专项巡查,组织对基层法院开展监督检查,对巡查发现的难点、堵点一一整改到位。加强“四种形态”运用,组织廉洁司法教育活动73次、对19人进行约谈,严防“四风”反弹,推进清廉法院建设。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督办落实涉企业发展等代表建议10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并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落实院长定向联络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配合最高法院组织邀请32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活动。积极通过代表履职平台、《代表委员情况通报》等载体,及时报告法院工作情况,全年邀请代表视察法院、见证执行、参加陪审等近200次。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8件,聘请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进行审务督察,邀请委员参加专题座谈等活动。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邀请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4273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6.32%,促进和彰显司法民主全市法院全部设置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反馈律师建议24项,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积极办结群众来信等267件,及时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两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人次。认真办理各类检察建议,受理抗诉案件65件,办结36件,其中依法改判26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与新时代要求仍然存在不适应问题,有的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能力素质、作风形象、拼劲闯劲与红船起航地党员干部的高标准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司法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院庭长放权后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新的审判质量监督机制亟需健全。三是对标打造与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相适应的智慧法院的目标,智能化建设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基层法院管理有待加强,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矛盾纠纷的诉前分流和多元化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司法人员履职保障还需加强,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对此,我们将强化自身建设,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期望,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深入推进政治建设、规范化建设、智能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勇当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排头兵,为把党的诞生地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聚焦党政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凝聚和激发广大法院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精准发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保障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要战略实施助推“百年百项”工程和“十大标志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助力打造最平安城市。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促进法治嘉兴建设。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紧扣打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地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司法能力水平。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构建长效机制,坚决破除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道藩篱。

三是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统筹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不断提高司法效能。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法律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发挥勇当“弄潮儿”、改革走在前和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落户的优势,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打造“互联网+审判”创新高地,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四是牢记建党圣地使命,打造红船旁法院铁军。秉持“嘉兴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理念,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形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相匹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关心基层干警,强化履职保障。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勇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