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海盐县人民法院执行财产评估抽签公告(2016年第42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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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六楼613室举行执行财产评估网上摇号抽签活动。所属浙江省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到场监督(但不到场不影响摇号结果)。本次抽签将1件案件标的通过摇号产生1家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同时摇号产生 1家资产评估机构,以作备用。 评估标的物: (2016)浙0424执630号申请执行人阮全法与被执行人吴一郎、马利峰王勇华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中,所涉被执行人吴一郎所有的浙F10D81汽车一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特通知上述案件相关的当事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届时到场。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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