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6年7月18日上午9:00起至9:04止,在本院立案庭举行的执行财产评估随机摇号抽签活动现已结束,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嘉兴市源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中标以下执行财产评估(2016嘉平法委评字第288、289、290号):
1、(2016)浙0482执25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平湖市荣成塑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塑料注射成型机4台;
2、(2014)嘉平执民字第2373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戴秀华所有的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朝阳嘉苑7幢2单元1001室房屋一套;
3、(2016)浙0482执1272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江浦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嘉兴港区外环西路458号厂房、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存货、办公用品等财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71445.9平方米,厂房40604.65平方米);
嘉兴东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备选机构。
海宁正明资产评估事务所中标以下执行财产评估(2016嘉平法委评字第291、292号):
1、(2016)浙0482执1326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浙江海利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嘉兴港区平海路东侧1508号厂房、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财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23521.9平方米,厂房5283.13平方米);
2、((2016)浙0482执920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浙江庆安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嘉兴乍浦经济开发区中山西路566号厂房、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化工管道、办公用品等财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179152.2平方米,厂房15442.23平方米)以及浙江皇星化工有限公司50000吨邻二甲苯酐装置萘法技术改造项目;
嘉兴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备选机构。
2016年7月18日
[!--date:2016-7-18 14: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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