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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四地中院共奏长三角司法协奏曲
发布日期:2023-06-09 信息来源:市法院

6月8日上午,嘉兴中院与上海二中院、苏州中院、马鞍山中院云端相聚,共同召开贯彻落实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议部署推进会。四地中院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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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周年,五年来,长三角地区法院之间联系日趋紧密、协作不断深化,在诉讼服务、多元解纷、执行联动、队伍共建、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统一适用等方面广泛建立协作机制,推出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工作机制和典型案例,为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4月27日,最高法院召开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议,沪苏浙皖四地高院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案例工作“一体化”备忘录》,为进一步深化区域内司法协作指明了方向。

在这样的重要时间节点,四地中院共同召开此次会议,对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深化长三角地区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更好服务保障长三角发展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也必将进一步推动四地法院凝聚共识、细化举措,携手共进、比肩同行,共同奏响长三角司法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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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指出,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一是要聚焦更高站位,全面增强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司法的使命担当。充分领悟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司法,是大势所趋的要事、是发展所需的急事、是司法进步的实事,需要我们加强聚力攻坚,加快推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统一。二是要聚焦更实成效,科学谋划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司法的各项举措。依托“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平台”,加强实务交流和信息互通;出台干警跨域学习交流操作办法,共同打造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积极推动“云上案件质量检测站”等改革项目一地创新、四地运用,相关改革经验一地探索、四地共享。三是要聚焦更强力度,扎实构建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司法的组织体系。建实用好一套专班,定期召开年会和重点工作例会,加强部门层面间典型经验和问题困难的研讨交流,通过更有力的组织领导、更有效的推进机制,确保将各项任务抓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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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凝聚协作共识。当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正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四地法院要坚决贯彻落实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政治自觉,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拿出更强担当,彰显更大作为。要坚持综合施策,进一步推进适法统一。推进长三角地区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统一,对于充分发挥裁判规则维护核心价值、稳定市场预期、指引市场行为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司法协同性、增强区域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发挥区域内司法协同优势,进一步完善统一工作机制、加强司法案例协作、深化数字改革赋能,从而促进适法统一机制不断完善,将“公正与效率”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巩固协作成果,进一步拓宽协作领域。长三角区域拥有丰富的各类资源,各家法院有很好的协作基础,有自身的特色品牌,为深化协作提供了丰富的载体。四地法院可以发挥各自地域、文化、社会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推进党建协作、诉源治理、协同育才等工作,不断丰富协作内容,提升协作质效,以能动司法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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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指出,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司法一体化水平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四地法院紧密携手、协同发力。一是要高度重视区域法律统一适用工作。要充分认识统一法律适用对于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平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跨审级、跨地域统一法律适用问题的分析研判,有效统一四地法院的裁判尺度,确保公平正义在更大范围内无差别实现。二是要共同建好用好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应用平台。要继续坚持共建共享的理念,加快实现数据对接,积极引入并共享四地法院专家智库资源,不断提升干警的参与度和贡献度,实现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深度应用,着力构建资源集成、流程上线、业务协同的信息时代司法运行新模式。三是要切实加强典型案例研究发布工作。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对于类案裁判的指引作用,通过总结裁判要旨,形成裁判规范,为法官审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更直接、更具体地指引法官精准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司法公正。四是要进一步完善跨域司法协作机制。在此前良好的工作基础上,细化落实协作举措,不断拓展跨域司法协作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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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锐指出,推进长三角地区法律统一适用是一首“大合唱”,需要我们携手共进、比肩同行,共同书写新答卷。一是要在尽职尽责中拓展跨域合作。在跨域诉讼服务、审判执行联动、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司法数据共享、联合信用惩戒等方面深化合作,构建贯穿全流程、多维度的司法协作机制,推动实现执法办案的“同城效应”。二是要在会商会诊中统一裁判标准。围绕最高法院及四地高院关于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长三角跨域专业法官联席会议等沟通平台功能,共同研判区域内审判执行共性问题及新型疑难问题,加强调研和案例合作,促进裁判规则、裁判尺度和证据认定标准统一,让公平正义在更大范围内无差别实现。三是要在共建共享中提升司法水平。加大人才交叉培养协作力度,探索建立常态化法官联合培养、挂职交流锻炼机制和案例编写人才库,广泛开展跨区域院际间的学习交流活动,促进司法资源要素有效流动,实现资源共用、信息互通、经验互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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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各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如何增进区域协作、资源共享、案件研讨、构建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畅所欲言。

各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法院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嘉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越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