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院获评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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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嘉兴市共富办通报2021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工作绩效考评结果,嘉兴中院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 去年以来,嘉兴中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对标嘉兴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扛起守好“红色根脉”的政治责任和司法担当,努力为嘉兴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护航添彩。 01 为高质量发展聚力 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推行“破产一件事”改革,试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不断提升全市“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营商环境评价核心指标。深入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改革和市域一体化司法,全力服务创新开放发展。深入开展涉产权保护审判执行专项活动,积极运用灵活司法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02 为高水平治理赋能 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深化“跨域办案”区域一体化综合集成改革,会同上海、江苏等地法院全面深化跨域司法协作,努力解决地域间司法资源不均衡、裁判尺度不统一、诉讼服务差异化等问题。深化“息事罢讼”诉源治理,积极推动矛调中心建设,完善“双向派驻”等工作机制,构建“法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联盟,一审民商事案件连续三年保持负增长。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新探索乌镇未来法庭,全力推进共享法庭建设,把多元诉讼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积极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03 为高品质生活添彩 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全面深入实施民法典,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审判执行专项行动,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协同联动机制,传递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健全环资审判“三审合一”机制,细化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裁判规则,全力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引领作用,努力创造对社会具有重大指引和示范作用的精品案例、伟大判决,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信心、有遵循、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