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召开全市律师调解工作暨律师事务所特设“共享法庭”建设推进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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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涉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方面的独特优势,全面推进“共享法庭”进律所,持续深化诉源治理,12月24日上午,嘉兴市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律师调解工作暨律师事务所特设“共享法庭”建设推进会。 市司法局局长沈丁华、市法院副院长顾进良、市司法局副局长蔡加龙、市律师协会会长冯震远出席会议。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元芬主持。各县(市、区)法院院长、司法局局长、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秀洲区法院、秀洲区司法局、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浙江登恒律师事务所分别作了经验交流。 顾进良指出,律师调解是中国特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近年来,在市司法局、市律协和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律师调解已经成为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的重要方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顾进良强调,要凝聚思想共识,深刻认识推进“共享法庭”进律所的重要意义。推进“共享法庭”进律所,充分体现了“传统+现代”“线上+线下”“法院+社会”“诉讼+非讼”的有机融合,是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全市法院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升抓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打通推进“共享法庭”进律所工作的堵点难点。聚焦关键环节,提升律师调解工作的实际效果;注重诉调对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的闭环管控;注重数智赋能,促进科技与调解的深度融合,注重正向激励,增强律师队伍参与调解的积极性。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快打造“共享法庭”进律所的嘉兴样板。全市法院要加强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鼓励律师事务托依托“共享法庭”等数字化方式创新调解工作方式,要大力宣传律师调解制度的作用与优势,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选择律师调解快速有效解决争议,为律师开展调解工作营造良好执业环境。 沈丁华表示,嘉兴市律师调解工作自2017年起步,目前已建立律师调解机构118个,列入名册律师调解员325人,形成了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各地亮点更加纷呈的律师调解工作格局。 沈丁华指出,切实推进律师调解工作以及律师事务所“共享法庭”建设工作,要健全诉调衔接机制,深化律师调解平台建设,优化律师调解案件分流适配,进一步提高律师调解的成功率。要完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完善律师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和操作程序,提高律师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要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积极争取支持,将律师调解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同时进一步优化市场化调解收费标准,让当事人更容易接受律师调解。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完善律师调解员申报、审核和“进”“出”制度,配齐配强律师调解员队伍。要推进调解数字化建设,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实现“共享法庭”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律师调解服务。 冯震远表示,全市律师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律师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律所“共享法庭”建设。 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律师调解的重要意义。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具有专业优势,可以有效提高矛盾纠纷解决效率,有利于促进社会平安稳定。全市律师要将调解工作作为律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式,切实落到实处。要坚定信心,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优势作用。市律师协会要积极引导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接受当事人申请及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要抓好律师调解队伍建设,组建成立律师调解专家库,形成律师调解专长和特色,不断提升律师调解能力水平。要多措并举,加强律师调解各项保障工作。推进调解数字化建设,加大力气在律师事务所设立“共享法庭”。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用于律师调解专项补贴。建立三方长效沟通机制,大力宣传律师调解机制优势,为开展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会上,秀洲区法院、秀洲区司法局、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浙江登恒律师事务所分别作了经验交流。 延伸阅读 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全域覆盖。目前,全市已设立“共享法庭”近1000家,为人民群众提供就近立案、材料收转、送达文书等诉讼服务2000余人次;开展庭审直播、法治宣传、巡回审判1300余次;指导调解纠纷1600余起,指导调解成功率约50%,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收案量下降近10%。形成“矛盾纠纷持续下降、解纷能力不断提升、城乡治理体系日益完善”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