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级共用共享,长三角地区跨省域执行协作揭开新篇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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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上午,江苏苏州市吴江法院通过“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请求嘉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查询被执行人顾某某、唐某某名下公积金存缴信息。发起申请后,吴江法院仅隔一天就收到了嘉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反馈的查询信息,执行协作事项顺利办结。这是“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上线以来,首次实现长三角地区跨省域执行“点对点”协作。同时,也是嘉兴法院探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司法中的又一个创新举措。 近年来,嘉兴中院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关于长三角区域司法一体化改革和省高院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理念,创新研发“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有效推进解决司法资源不均衡、诉讼服务差异化、裁判尺度不统一等突出问题。但是,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不断推进,跨省域查询、控制财产等执行事项日益增多,实践中,异地执行特别是跨省域的找人难、查物难、控制难的问题仍然是制约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 针对这一难题,嘉兴法院在“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中研发上线“跨省域执行一件事”功能。该数字化场景可以实现申请法院与执行协作机关的跨省域线上协作互通,法院与税务、车辆管理、不动产管理、公积金管理等高频协作单位分别通过法院专网及互联网入驻一体化办案平台,将原来分散在各地各职能部门的执行高频查控事项综合集成,搬进“快车道”,变办“多件事”为“一件事”,办结事项最短只需要5分钟,以最少的流程、最少的环节、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实现高频协作事项“一网通办、一键办妥、一日办结”。 目前,“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 搭建在浙江法院办公办案平台之中,可以供全省法院使用。同时,嘉兴法院已经与苏州、马鞍山等长三角地区法院率先打通跨省域法院内网链路,实现两地在法院内网端的跨省域平台级共用共享。 今后,长三角法院可通过“跨域一体化平台”直接向执行协作机关在线发起跨域财产查询、处置等,打通跨省域执行协作“最后一公里”,实现异地执行事项线上高效办理,更好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