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院与市消保委携手,让“买买买”更放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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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下午,嘉兴中院与嘉兴消保委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签订《关于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加强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提升消费纠纷化解成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嘉兴中院执行局长杨迪虎与嘉兴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杜锦瑛签约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嘉兴中院和市消保委将建立消费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专业化处理机制、联合宣传和信息共享机制。双方轮流召集,每年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消费纠纷年度处理情况,共同研究消费纠纷的新情况、新问题。双方将加强诉调对接,消保委选送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备消费领域专业知识和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加入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法院加强特邀调解员法律业务培训,发挥各自在法律知识、执法监管和工作职能上的优势,形成消费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合力。全市各级消保委将积极利用入驻消保委中心的“共享法庭”接受法院诉前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通过“共享法庭”等方式及时进行司法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