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中院共商长三角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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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共同探讨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更优机制和更实举措,6月12日下午,上海、苏州、嘉兴、马鞍山四地中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年度工作会议暨“服务保障长三角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发布会在上海二中院召开。 上海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浙江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安徽马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晓冬,江苏苏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韦炜出席;四地中院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四地部分基层法院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参加。会议由上海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主持。 总结与展望 自2022年起,作为长三角地区的中级法院,上海二中院与江苏苏州中院、浙江嘉兴中院、安徽马鞍山中院主动将司法工作融入区域发展大局,始终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目标导向,共同搭建起坚实的合作平台,积极探索地区司法协作创新样板。 会上,安徽马鞍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邰玉金,上海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浙江嘉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健,江苏苏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审管办主任赵海生围绕适法统一、多元解纷、执行协作、党建共建、人才共育等方面,交流了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 上海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 一、强化新认知,以政治引领凝聚司法协作共识 作为长三角地区的司法机关,要将加强司法协作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既要当好区域规则衔接的“粘合剂”,通过统一裁判尺度、推动执行联动等举措,有效破解跨域司法壁垒;更要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护航者”,在数据要素流通、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创新司法供给,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合力,推进司法协作向纵深发展。 二、开辟新领域,以创新实践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长三角司法协作需立足区域发展高位,既要深耕传统阵地,更要开辟全新战场,以强有力的法治力量为发展新动能保驾护航。一是深化传统领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地法院可在企业跨域经营、产业链协同等新需求方面持续发力,共同健全长三角异地执行、交叉执行规则,有效破解执行难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开辟全新领域,护航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四地中院可建立技术创新联动机制,提升在数据确权、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事实查明的专业性,统一裁判标准,为创新主体打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三是强化数字赋能,加速数字法院协同建设。建议四地中院在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一张网”建设要求的同时,以跨域审判业务协同平台为基础,进一步放大各院在数字法院建设中的优势,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应用,打造全国数字法院的“第一方阵”,让“一院突破”成果成为“全域财富”。 三、团结新朋友,以开放姿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区域治理大局,将司法成效转化为区域发展的“法治引擎”。一方面,主动“走出去”精准问需,对接发展痛点。深化府院联动,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的常态化会商,携手开展前瞻性政策风险研判;围绕重点项目,共同甄别创新边界,为企业技术攻关、模式创新提供“安全试验区”;联合开展法治宣传等活动,增强市场主体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实地走访、专题座谈等方式,精准掌握企业法治诉求,提供定制化司法保障。另一方面,积极“请进来”开门问计,汇聚协同智慧。搭建智库平台,邀请长三角地区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参与重大课题调研,推动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将前沿理论成果转化为务实管用的司法政策。广邀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共商共议,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议题开展深度研讨,共同制定规则指引,提升司法服务实效。 浙江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 一、要着眼大局、同向同行,进一步夯实合作之基 一是共同谋划、一体布局重点工作。紧扣四地党政中心工作以及“十五五”时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有关战略部署,结合前期合作形成的特色亮点、成熟经验,系统梳理当前乃至未来五年需要四地法院深化合作实施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二是共同研究、一体攻坚前瞻课题。聚焦跨区域推进“两重”项目、促进协同创新、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等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关于助力数字经济发展、涉企法律风险治理、涉外法治等课题的前瞻研究,切实增强司法政策的供给力度。三是共同发力、一体提升实战实效。聚焦制约审执工作深层次、机制性、突出性的问题,找准和解决仅靠一个地方、单个部门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实践难题,坚持集四地法院之合力,更好地撬动和调集各方资源。 二、要双向赋能、互补优势,进一步放大合作之势 一是提升跨域联治水平。要进一步汇聚四地优质法治资源,合力促推建强联合专业调委组织,不断提升专业解纷的吸附能力;要进一步汇集四地法院案件信息数据,推动批量化解类案,持续做优以案促治,放大联提综合类司法建议的实效。二是提升跨域审判质效。以提升专业审判资源的集聚度为根本,集成四地法院的专业审判资源,通过跨域组建重点审判团队,推动从个案研讨交流迭代为常态化、整体性的组团帮带,努力推动四地法院专业审判能力再上台阶。三是提升跨域执行效能。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协作机制,有力破解异地查人找物难题,深入推进跨域执破融合、交叉执行,让协同联动成为四地法院的执行工作常态。 三、要畅通路径、加强联络,进一步强化合作之链 一是定期互访。通过常态化举办研讨会、交流会加深认识。二是创新互学。可建立相关专题的同堂培训制度,确保学深学精。三是实训互促。可通过派员实地跟班,全流程、全链条学习各地优秀经验做法的策划、组织、实施,确保将好的经验做法吃透弄懂。四是干部互动。探索法官异地任职制度,积极开展人员互挂、跟班学习。 四、要完善机制、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合作之效 一是研究设立一批具体项目。要谋划一批有目标、有抓手、有举措的重点突破项目,推动合作事项更精细、责任分工更明确。二是督导推进一批难点堵点。对确立的重点工作要加强联合督办督导,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效果。三是总结形成一批经验成果。要全面汇集合作共赢形成的好经验、好案例,放大工作的影响力。 安徽马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晓冬: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深化协作中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四地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既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也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是深化刑事司法协作,共同助力平安长三角建设。加强刑事司法改革经验交流。共同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共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审判经验交流,共同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三是完善跨域执破联动机制,共同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协同推动跨域执行,开展异地“民刑交叉”破产案件会商,助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四是扩大生态环境“朋友圈”,共同推动绿色美丽长三角建设。巩固拓展四地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成果,做实“长江大保护”。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深化司法参与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建设。 二、围绕公正与效率,在深化协作中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四地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一是一体推进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网上立案、跨域诉讼服务,完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健全管辖异议会商机制;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探索和完善先行调解程序设计;交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更好助力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一站式解纷。二是一体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聚焦群众所盼所急,加强案件办理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经验交流,探索建立异地司法救助合作机制。三是一体推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推动审判经验共享交流,统一裁判思路和标准,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三、聚焦互鉴与拓展,在深化协作中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地法院在服务保障国家战略过程中,可以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思路,持续推动资源共享、人才共育。一是联合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坚持“政治统领、优势互补”原则,深化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坚持“资源共享、合作共建”原则,携手打造四地法院党建共建实践创新成果。二是联合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共享培训资源,围绕司法实践难题开展联合调研,进一步推动审判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共享。三是联合培养专业化审判人才。共同加强对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涉外等领域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培育,鼓励干警加强交流互动,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培育高素质法院人才。 江苏苏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韦炜: 一、在共促审判质效提升上再加强 对法院来说,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最根本在于不断提升自身司法能力水平,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要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四地中院要相互学习借鉴,共同发展进步。要深化审判业务研讨。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活跃、开放程度高、创新能力强,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较多。要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研讨会商,保障案件依法妥善办理,促进裁判尺度统一。要发挥案例指引作用。落实好四省市高院签订的案例工作“一体化”备忘录要求,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定位和功能布局,定期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裁判规则维护核心价值、稳定市场预期、指引市场行为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在共建更优营商环境上再深化 营商环境方面,企业对法院工作反映突出的问题,很大程度上还需要跨区域协同解决。在保全方面,建议法院之间建立对接机制,协助提供本地涉诉企业相关信息,为管辖法院精准采取保全措施提供有效参考。在执行方面,要进一步丰富拓展协助执行事项,扎实开展全案委托执行,推动“点对点”网络查控在更大范围内有效对接,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 三、在共推区域社会治理上再发力 跨域纠纷中管辖法院与当事人所在地、争议发生地等的分离,给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带来困难,需要通过区域协作加以解决。要统一裁判尺度。要继续完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推动区域内法律适用统一。要共享解纷资源。建议四地法院加强解纷力量资源共享,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调解员跨域互认机制。要强化办案协作。要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对于事关安全稳定、区域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跨区域性重大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保持必要沟通。 四、在共助生态环境保护上再提升 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特征,要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必须打破地域界限,构建完善跨域协作机制,促进流域区域一体化保护。要坚持打击与修复相结合,深化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增强区域内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合力。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生态修复。 五、在共享司法数据信息上再拓展 在司法领域,数据的交换和共享能够促进业务协同、提升司法效能。内部数据方面,要借助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有利契机,充分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促进案件信息集成共享,助力提升审判质效。外部数据方面,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检察、数据管理、金融等部门的数据对接,推动实现执法司法数据互联互通,跨区域案件中共享共用。 发布典型案例 四地中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共同发布了“四地中院服务保障长三角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类型涵盖刑事、民事、商事三大领域,内容从惩治数据黑灰产犯罪到厘清平台用工法律关系,从平衡数据流通与企业保护到化解数字技术应用中的权利风险,从个案审判的“点”到服务保障全局工作的“面”的延伸,集中展示了长三角法院在破解数字经济发展司法难题、推动区域法律适用统一、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成熟经验,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示范意义。 实务研讨 在实务研讨阶段,四地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司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就数字经济中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界分、新业态背景下新职伤待遇和雇主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等话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7周年。新形势需要新作为、新担当,面对区域治理现代化的更高要求,上海二中院将同三地法院继续携手并进,坚持久久为功、狠抓“九分落实”,以司法协作“最优解”答好区域发展的“时代题”,为长三角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