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7位基层法院执行局长亮出2022年执行工作成绩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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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中院对辖区基层法院的“三统一”管理,切实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1月13日下午,嘉兴中院召开2022年度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述职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越出席会议并讲话。 南湖法院 南湖区法院执行局在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支持和指导下,不断加强学习,筑牢政治忠诚,提高干警政治站位和司法为民理念,全年执结各类案件10533件,“3+1”核心指标全部高标准完成,执行到位金额8.35亿元,人均结案量588件位居全市第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执行+招商引资”等执行实践模式三次得到省高院批示肯定;组织助企纾困保民生等专项集中行动9次,执结一大批涉民生案件;加强拒执打击力度,全年移送39件,违法制裁率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成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专班,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到位金额1.37亿元,并移送执转破审查45件,破产立案41件。年初设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执行质效指标得到全面提升。 秀洲法院 加大打击拒执力度,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强化联动共治,建立拒执犯罪侦诉审协同机制,2022年共移送公安26件,自诉1件。制裁违法率全省第1,结案率全市第1,执行案款平均发放天数全省第1,执行案款延期发放率全省第4。坚持数字赋能,推进创新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工作,六个子场景项目基本落地,依托“执行一件事”平台,切实加大查人找物力度。执行一件事平台的查控使用率列全省前茅。纡企助困,为群众办实事。多次开展集中执行,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件867件,到位金额1.93亿元。移送破产立案19件,涉及执行案件392件,涉及标的金额8893万元。 嘉善法院 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用心、用情、用劲维护好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省高院案件质量综合指数评估指标12项共计23.037分,位于全市第二位。实际执行率53.17%,位于全市第一,执行标的平均到位率43.96%、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77.54天,均位于全市第二。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的执行力度,为558名农民工执行到位工资1338.06万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出台《嘉善县人民法院关于企业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召开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推进会,积极推动县委政法委出台《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工作机制》,移送拒执犯罪线索26件28人,办结16件,执行到位金额874万余元。打造“服务六稳六保·执行和解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精准鉴别履行能力,“放水养鱼”式执行,获评全国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三项创新机制之一。 平湖法院 平湖法院执行局受理执行案件4536件,收案同比下降21.83%,办结执行案件4995件,结案同比下降3.48%,未结案件同比下降52.04%,多项质效指标排名嘉兴前列。积极推进执行联动协作,完善综合治理格局。联合多部门开发并运行“征迁财产全周期执行”项目、被执行人车辆报警软件系统。深化执行模式改革,突出事项集约、繁简分流、分段执行。施行分权办案机制,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开展深化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长期未结案清积活动、执行款清理工作,积极推进执行全流程无纸化进程。发挥执行职能,贯彻落实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完善涉企执行长效机制,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海盐法院 海盐法院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全年新收初执案件2388件,执结2540件,结收比106.26%。充分运用基层治理四平台及“共享法庭”,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并设置执前督促专员,全年共减收案380件。强化执行威慑,加大执行力度,2022年共限制高消费、失信2662人次,作出拘留决定1296人。加强数字赋能,针对车辆扣押率低的问题,上线智慧共享停车场项目,加大对车辆行驶轨迹及使用情况的排查。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459件,到位960万余元;执结涉中小微企业548件,到位1.8亿余元;实质性化解执行信访案件,获省高院领导批示肯定。加大诚信履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的宣传,七旬老人诚信履行案例获人民法院报、浙江法治报等媒体刊发推广。 海宁法院 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常态化开展凌晨集中执行,设立“一执在线”服务平台,推行“驻庭执行”,召开全市切实解决执行难推进会,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新格局,共执结案件10716件,执行到位标的10.3亿元,到位率居全省第三;依法惩治失信行为,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全年移送拒执罪线索63条69人,有23名被执行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灵活采取失信惩戒、查冻扣等强制措施,助企纾困保民生,将284家被执行企业从失信名单中去除,对451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撤销了限高措施。 桐乡法院 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年新收执行案件4813件,执结5023件,到位金额4.4亿余元。强化执行威慑,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作出司法拘留决定2556人次,罚款380万余元,以拒执罪移送公安35件36人,促使25件案件执结完毕、执行到位376万元。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为279名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快速执行到位3674万余元,一起案例入选省高院“助企纾困保民生”典型执行案例。强化职能发挥,高效办理涉企执行案件,妥善执结涉商贸综合体等群体性案件,积极推进无财可执案件通过破产出清,促成186件标的物变现资产2.63亿余元。强化工作改革,持续扩容“执行一件事”,拓展排污权协控、机动车停车信息协查、社保待遇执行“一件事”等机制,深入推进执前督促、“院长听案”等工作,切实提升执行案件质效,平均执行用时同比缩短7天。 李越对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予以肯定,并就2023年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坚持政治统领,筑牢政治忠诚。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在嘉兴执行领域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要坚持服务大局,保障中心工作。围绕属地党政中心工作,强化目标管理、绩效管理,认真做好服务“六稳”“六保”、打击拒执犯罪等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司法环境,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要坚持人民至上,严格公正执法。践行司法为民、为民办实事的司法理念,以整体协同抓质效为牵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助企纾困工作机制,完善揭榜挂帅、晾晒赛马机制,更快更好兑现群众合法权益。 四要坚持守正创新,深化集成改革。聚焦数字赋能服务群众、服务法官、监督管理,坚持“四高”工作方法,大力推进集约化改革,加强执行案件全生命周期管控,用最少的程序实现最大的执行实效。 五要坚持全面从严,打造过硬铁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化队伍思想理念变革、运行机制变革、效率效能变革,整体提升执行队伍耐压力、执行力、自我革新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