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平台,上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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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司法,11月8日下午,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在线举行跨域专业法官联席会议机制建设推进会暨长三角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平台启动仪式。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上海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活动并讲话。 会上,三地中院院长在线会签《长三角跨域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工作指引》并共同启动“长三角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平台”。 涂冬山在交流发言中指出,2020年以来,三地中院签署《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交流合作等领域逐步建立协作机制,先后开展各类交流活动和案件讨论70余次,长三角一体化司法蹄疾步稳、破浪前行,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但是从司法实践看,跨域诉讼服务差异化、裁判尺度不统一、司法资源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制约着法院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效。对此,在省高院的指导下,嘉兴中院研发上线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平台,从跨域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切入,探索长三角区域法院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办案体系,并逐步构建长三角区域司法资源要素的跨域调配机制。 长三角协作前景无限,要聚焦“跨域共建”,推动平台系统集成化,聚焦“跨域共商”,推动法律适用统一化,聚焦“跨域共享”,推动司法资源均衡化,紧密协作,携手共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跨域司法资源调配及司法协作模式,共建更高水平的“法治长三角”,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郭伟清在交流发言中指出,两年来,三地法院紧密携手、协同发力,打造出了法院合作新样板,释放出了法院联动新效应,充分彰显了三家法院在落实国家战略中的新担当新作为。今天,跨域审判业务协同平台正式启动,标志着三家法院在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司法合作方面又迈上了新台阶。 要以平台为新抓手,进一步推动联席会议高效运行。更好发挥专业法官联席会议所独具的联动意义,聚焦审判热点难点问题,日常化、定期化地组织召开跨域专业法官联席会议,有效推动三家法院乃至长三角区域适法统一。要以平台为新载体,进一步促进法院干警能力提升。调动法官参与跨域专业法官会议的积极性,提升参与者在参会过程中的投入度,更好推动会议成果转化,让平台真正成为智慧碰撞和交流的平台,成为广大干警司法能力提升的平台。要以平台为新起点,进一步深化三地法院司法协作。以一体化发展的确定性、以法治的确定性,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蔡绍刚在交流发言中指出,今天在线举办长三角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平台启动仪式,对于进一步加强长三角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更好地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要切实发挥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三地法院间的业务协同,共同开创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新局面。一是要加强审判业务协同。加强对跨审级、跨地域统一法律适用问题的分析研判,探索构建统一法律适用咨询机制,依托跨域专业法官会议机制,不断深化一体化司法实践探索。二是要强化科技赋能增效。不断完善协同平台功能,加快实现数据对接,努力通过“信息跑路”让跨域协作更加高效便捷。三是要联合打造跨域协作品牌。不断更新协作理念,创新协作举措,着力推动审判业务协同转向区域一体化司法制度创新,紧盯跨区域、跨领域创新融合的需要,着力打造更多引领性、前沿性、开创性的创新成果,在推动司法一体化、共同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方面作出示范。 启动活动由嘉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健主持。嘉兴中院、上海二中院、苏州中院相关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家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后,嘉善、青浦、吴江三地法院召开示范区法院司法一体化工作推进会暨2022年年会,签署关于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的协作方案、示范区法院司法协同备忘录,发布第三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