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院发布全市法院五年破产审判工作报告和十大典型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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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破产司法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7月3日上午,嘉兴中院举行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五年来嘉兴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报告和十大典型案例。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蕾出席发布会。 白皮书显示,嘉兴法院秉承破产制度救治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在传统审判基础上,围绕大局,积极探索新机制、新路径,依法稳妥审理各类案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场主体权益。2018年至2023年5月,全市法院共立破申案件1003件,受理破产案件831件,共审结破产案件792件,化解不良资产261.8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7392亩,处置厂房面积408.93万平方米,申报债权金额达656.08亿元,涉及职工人数9793人。其中,受理“执转破”案件756件,审结689件,化解执行案件7217件。全市共受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38件,审结36件,成功清理9件,涉及债务总额5.63亿元。 2022年全市法院开展破产长期未结案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结长期未结案55件,超额完成全年清理任务。今年以来,嘉兴“办理破产”指标在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晾晒中保持前列,其中平均破产回收率全省第一。 马蕾介绍,五年来,嘉兴破产审判工作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案件数量逐年呈上涨趋势,全市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由2018年的93件上升为2022年的229件,增长了146%。二是“执转破”案件占比逐年增加,由2018年的46件增加为2022年的272件。三是各地审理破产案件数量不平衡,桐乡、南湖、海宁三家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案件数量均在130件以上,在全市合计占比接近60%。四是破产清算案件保持占比最重,近五年来破产清算案件占比均在95%以上,破产重整案件数量虽在上升,但占比依然偏少。 “嘉兴法院全方位出台举措,努力挽救危困市场主体,加快‘僵尸企业’出清,积极盘活可利用市场资源,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加强破产司法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马蕾表示。 坚持深化破产府院联动,合力打通审判实践障碍壁垒。针对“僵尸企业”出清难、破产涉税处置难、企业破产周期长等难题,嘉兴中院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多个规定,构建府院“定期座谈+重大案件不定期协商”模式,组建工作专班,协调各职能部门力量,力促“一揽子”化解纠纷。为发挥管理人履职积极性,建立健全破产费用保障机制,共落实破产保障资金1050万元。 坚持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聚焦聚力市场主体涉困救治。充分发挥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妥善化解了一批涉稳、涉众重大破产案件,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例如,嘉善法院高效办理昱辉阳光清算案,以创当时全市纪录的7.8亿元成功拍卖破产主体资产,助力政府引入超百亿产值智造产业项目。平湖法院促成涉230余名债权人50余亿债权的中嘉华宸破产案重整成功,保障400余名职工稳定就业。桐乡法院审理的华贸置业、小城故事、东兴商厦破产三案,资产拍卖成交总额达15.73亿元,华贸置业(皮革城二期)案件涉608名小业主的购房款全部清偿完毕。 坚持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切实推进审判程序高效运转。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最嘉法护”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工作方案》等破难文件,持续加强“立审执破”一体化衔接,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探索,破产预重整、重整程序适用等工作,助推破产审判工作质效。2022年全市法院超额完成省高院布置的清理目标,2023年前五个月清理进展已超年度目标的50%。 坚持强化专业团队建设,严格确保岗位职责筑稳压实。嘉兴两级法院均已组建破产审判团队,做到破产案件专人专审。两级法院均制定出台破产案件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对破产案件的监督管理,助力破产审判质效提升。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嘉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自律公约(试行)》,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坚持推进“破产一件事”改革,紧抓稳促数字赋能提速升级。指导南湖法院研发升级“企业风险智治”应用,创新打造“多元预警”“协同处置”“府院智破”子场景,实现从风险预警到破产处置的全流程闭环,为7028余家企业提供风险预警,挽救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46家,帮助大型文旅项目“梅花洲”景区化解潜在案件700余件,实现转危为安。该应用获评2022年度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被省高院、市委领导多次批示肯定,经验做法被《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推介。 “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助和退出机制、促进市场要素集聚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努力打造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嘉兴中院民二庭庭长褚翔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