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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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其中,嘉兴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南湖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获“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全市法院深入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围绕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和市委“智造创新强市”重要部署,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计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84件,结案1052件,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落实惩罚性赔偿机制,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顶格判处500万元赔偿,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共建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相衔接机制,持续完善全省首个版权服务“共享法庭”建设,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保护和解纷渠道,全力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跨域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连续八年成功举办全国“三知论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显著提升,奋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近年来,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1人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市审判业务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