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动微法院上辱骂法官,拘留1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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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对一名在移动微法院上辱骂承办法官的案件当事人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经查,朱某军为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当事人,8月12日至13日,朱某军因对法院判决不满,在移动微法院上多次留言侮辱、诽谤承办法官,并发表其他不当言论。此前,朱某军曾在移动微法院上发表过不当言论,被法官训诫后出具了书面道歉书。 秀洲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规定,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严正以告 随着移动电子诉讼时代的全面来临,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场所已经从传统线下转变为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移动微法院作为人民法院在手机端的“掌上法庭”,是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特定网络空间。当事人在移动微法院上的一言一行,在法律效力上等同线下诉讼行为,并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移动微法院更不会允许出现违法犯罪言论,一经发现,必将依法严惩。 司法尊严不容践踏! 法律底线不容触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