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院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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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嘉兴中院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对全市法院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劲松应邀出席并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贯穿其中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的工作举措等作了讲解。 会议认为,《意见》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重大举措,意义十分重大。全市法院要以守好“红色根脉”的高度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对标省委提出的“全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的目标要求,更加自觉接受和全力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加快构建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新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嘉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一体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对标党中央《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意见》贯彻落实。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通过加强沟通会商、建立联席会议、开展同堂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增进理解、统一理念,让在严格监督下工作成为每一位法官的自觉和习惯。要与检察机关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工作机制,共同把《意见》贯彻好、落实好,切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更加注重运用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以政法领域整体智治为牵引,以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为抓手,不断推动法律监督在数字化改革背景下的模式转型和制度重塑,努力为全省提供更多数字应用典型案例和创新方案。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把《意见》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法官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的必学必训内容,学深吃透、融会贯通、自觉践行,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