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院举行干部退休仪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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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嘉兴中院举行干部退休仪式。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建英,李土根和所在行政审判庭全体同事以及新进法院青年干警代表出席仪式。 姚海涛为李土根颁发退休证书,赠送纪念相册和专属定制的法槌。青年干警献上鲜花和敬意。李土根饱含深情地回顾了往昔工作的美好时光,感恩党和组织的培养、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与会同志送上荣休祝福。 院长寄语 今天,我们满怀敬意和不舍,为中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李土根同志举行隆重的退休仪式,褒扬李土根同志数十年来对法治事业的坚守、奉献和担当。同时这不仅是一场仪式、一场活动,更是一种传承、一种激励。希望李土根同志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不忘法治理想,继续践行法治精神,讲好法治故事,不断为法治事业添砖加瓦。全体在岗的同志尤其是年轻同志,要时刻牢记总书记的谆谆教导,自觉扛起守护“红色根脉”的政治担当,继承和发扬老同志身上的优良传统,不忘初心、逐梦前行,唯实惟先、善作善成,争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为推动嘉兴蝶变跃升、跨越发展,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作出更大贡献。 李土根,三级高级法官,中共党员。曾任嘉兴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兼职教授。1983年进入嘉兴中院工作,先后从事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审判工作,一直坚守在审判第一线。 30多年来,办理案件无一件被发回重审。参与了全国首例“机动车闯黄灯”、全国首例“斑马线罚款案”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审理。其中,“斑马线罚款案”被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90号指导案例。在最高法院期刊发表审判业务论文、案例多篇,编写“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律规范汇编、法律实务参考与指导,成为指导基层司法和执法的工具书。 近年来,荣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和市政法“十佳人民满意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所在的行政审判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