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在嘉兴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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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材编写组首席专家李林应邀作首场辅导报告。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出席并致辞。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一级巡视员诸葛平平,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省委党校校务委员、教育长骆梅英,嘉兴市委政法委委务会成员、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余中华等出席活动。全国法院部分代表和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捐赠人代表参加。 张所菲在致辞中指出,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是中国法学会主管的、全国最早的一批国家级公募基金会。一直以来,基金会以支持法学会事业发展为工作目标,积极支持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以及资助社会弱势群体、法治扶贫等社会活动。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在会见新一届理事会成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决定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支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不断提升学术水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 嘉兴是革命红船起航地,是党的“初心之地”“红色根脉”。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我们将系列宣讲首场辅导报告放在嘉兴,具有十分重要而特殊的意义。希望通过本次宣讲活动,进一步传承发扬红船精神,更好凝聚起广大法律工作者服务法学事业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磅礴力量,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姚海涛感谢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首场辅导报告放在嘉兴中院举办。他表示,全市法院要以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加快推进“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和法院现代化建设,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李林作了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的辅导报告,他结合自身多年研究工作实践思考,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理论体系和核心要义,特别就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全过程提出了具体举措与建议。 李林,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法学系原主任。 2018年2月24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主讲人;2003年9月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8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2005年8月十届全国政协第6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201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三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专家咨询建议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专家组组长。1997年十四届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撰稿人之一;2000年十五届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西部大开发与中西部发展的法治保障"课题组成员;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1次集体学习"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12次集体学习"法制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课题组成员和主要撰稿人之一;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学习讲座"法学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课题组成员。 活动中,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向嘉兴中院捐赠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刊物及有关法律专业学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