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法院院长会议召开,张兵马永良作出批示 | |||
|
|||
3月2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法院院长等参加会议。 会前,市委书记张兵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永良对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作出批示。 张兵在批示中指出,2020年,全市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强化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力度,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嘉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三五”发展圆满收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对于法院的工作,市委是满意和充分肯定的。 张兵强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启的开局之年,也是嘉兴蝶变跃升、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始终保持“排头兵”的奋进姿态,切实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推动嘉兴蝶变跃升、跨越发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张兵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研究解决制约法院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选好配强法院机关领导班子,为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马永良在批示中指出,202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下,旗帜鲜明讲政治、围绕中心抓审判,执法办案、服务大局、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跨越,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马永良强调,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嘉兴“十四五”开局、现代化先行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为打造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市域社会治理“三个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为推动嘉兴蝶变跃升、跨越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重要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全面创新年、团队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法院现代化建设,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推动嘉兴蝶变跃升、跨越发展,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护航添彩,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姚海涛在讲话中强调,2021年是建党百年,全市法院要聚焦“百年大庆”主题主线和全年目标任务,一丝不苟防风险、分秒必争抓落实、全力以赴提效能。一是坚定不移守住大庆之年平安稳定的“司法防线”,二是坚定不移实现审判质效“八升五降”指标继续领跑全省,三是坚定不移争当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排头兵,四是坚定不移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红船旁动车型法院铁军,努力为全局增光、为红船添彩、为百年献礼。 姚海涛指出,全市法院要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整顿,扎实开展六大“争先行动”, 以“学习教育争先行动”为牵引,争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以“风险防控争先行动”为牵引,全力以赴平安护航建党百年;以“服务提质争先行动”为牵引,奋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公正为民争先行动”为牵引,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以“改革突破争先行动”为牵引,努力在数字化改革和法院现代化建设上领风气之先;以“铁军锻造争先行动”为牵引,打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现代化法院队伍,乘势而上、蝶变跃升,全面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姚海涛强调,实现2021年全市法院目标任务,关键是领导干部带好头、领好路、抓好落实。一要旗帜鲜明地把政治能力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始终把“嘉兴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牢记于心,树牢如履薄冰、见微知著的底线思维;三要解放思想观念、发扬争先精神、强化求解思维,激发敢于首创、走在前列的创新意识;四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强化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担当精神。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进良主持会议。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建英宣读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决定。中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良科对2021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与中院班子成员,各县(市、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县(市、区)法院院长、中院部门负责人代表作表态发言。 各县(市、区)法院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