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看看海宁法院做了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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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海宁法院举行新入额法官及部分新任职干部的宪法宣誓仪式。奏响国歌后,7名员额法官右手握拳、面向国旗作庄严承诺。海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钢担任监誓人。 12月3日早晨,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海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两位法官助理走进海宁市马桥中心小学,以“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为主题进行国旗下讲话,讲解宪法知识,增强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12月4日早上7:30,趁着村民买菜的时机,海宁法院许村法庭干警联合许村检察室、司法所、市场监督局许村分局等单位,在许村农贸市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面向村民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咨询。几乎同一时间,海宁法院盐官法庭联合盐官镇消防、安监、卫生等多部门在盐官镇郭店农贸市场进行法治宣传,向来往路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12月4日中午,海宁法院联合海宁检察院、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海宁南苑中学将“模拟法庭”搬进了校园,以法治教育喜迎“国家宪法日”。模拟庭审的全程审理能让同学们切实感受法律其实就在日常生活中,也让同学们更加直观的认识法律、了解法律。 12月4日下午,海宁市第三中学初三年级三十多名学生走进海宁法院盐官法庭,法庭工作人员向其发放了案例宣传手册,庭长苏琴梅还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随后,同学们还参观了盐官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 12月4日下午,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及法律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海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行政审判庭以及离退休老干部支部的干警们联合海昌街道司法所、洛隆社区等多家单位,通过分发扫黑除恶、禁毒防毒、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零距离提供法律咨询、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方式在洛隆社区开展了一次颇具实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12月4日,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今天海宁法院袁花法庭干警联合袁花镇司法所、派出所、妇联等多家单位,在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接受员工的法律咨询。 |